亞瑟接到聯繫時,還以為是自己聽錯了。
但等到他從警察局裡帶出自己被控訴為白吃白喝的弟弟時,不用問他就完全搞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。
「第一天上岸就進了牢裡,不錯的開局。」亞瑟付了保釋金,便有人把歐姆從牢裡帶了出來。他龍飛鳳舞地簽了名,領了歐姆的行李,對著裡頭喊「下次去酒吧我請」換來歡欣鼓舞的口哨聲後,率先走出警局。而歐姆緊跟在後。
「至少你知道報我的名字,這裡有人認識我。」也幸好歐姆在被逮捕時沒有下重手,因此無人傷亡,只有個警察不小心扭到自己的手。
「我不明白。」歐姆仍然一臉困惑,「我已經付錢了,為什麼還會有人要求我跟他們走一趟。」
「你說你把整個熱狗攤吃完,卻只給那人一枚海底金幣,還要求找錢嗎?」
「以肉品的新鮮程度來判斷,我判斷那些『熱狗』根本不值一枚金幣,那吃起來像是放了半年以上的魚肉,而且我只吃了十根。」歐姆回想起加了過多調味料的熱狗與包住熱狗的鬆軟溫熱,還帶著微微甜味的食物,「難道是包住熱狗的棕色食物很珍貴?」
「不。麵包更便宜。」亞瑟聳肩,「但麵包確實很不錯。」
麵包。歐姆記住了這個詞。「那麼我更有要求他找錢的理由了。」
「不,不能用金幣。」
「但人類都喜歡貴金屬,金幣沒道理不能使用。」歐姆看著路上行走的人類,尤其是他們的頸項與手指,那上面多半都有金色的飾品,「他們習慣配戴各種金屬裝飾,純金應該更符合他們的需求。」
「對,但你還是不能用金幣。」
亞瑟索性掏出從自己的錢包掏出幾張紙幣遞給歐姆,「這才是人類的錢。」
歐姆接過花花綠綠的鈔票,疑惑地翻來覆去,「你說這一張軟綿綿的、比布還脆弱的東西是錢?這東西一撕就破。」
「住手,毀損錢幣犯法。」
「那麼他們就不該用容易被毀損的材質製造。」
亞瑟攤手,「反正他們每隔幾年會換一批新的。」
「這是沒有意義的行為。」歐姆皺眉,「用金幣不但有價值,也不容易毀損。」
「對了,也有硬幣。」亞瑟在屁股後面的口袋掏了半天,這才又掏出幾個五分錢跟二十五分錢。「四個二十五分錢等於一塊錢,上面有數字。」
歐姆看著髒兮兮的錢幣。「這看起來像是玩具。」
亞瑟大笑,「我真該帶你去買金幣巧克力。」
「巧克力?那又是什麼?」
「一種好吃的東西。不說這個了,你吃過飯了嗎?」亞瑟看著不遠一家速食店,「你該試試看吃炸雞。」
「我不餓。」歐姆想拒絕。
「那就別吃太多。」亞瑟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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